根据工作需要,经穆棱市政府批准,穆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12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6年穆棱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职责
本次招聘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岗位,招聘人员依法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或者带领下开展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一般勤务岗01、一般勤务岗0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10月至2008年10月期间出生);
5.限户籍所在地为牡丹江市行政区域;
6.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应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取得;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夜班及执行各种勤务;
8.基本符合招录人民警察体能测评、体检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定罪免处、检察机关免予起诉)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有吸毒史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或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兵役征集,拒不改正的;
9.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
10.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不能转入穆棱市公安局的;
11.现为辅警身份的,原则上不能报考,如有特殊情况,应取得原单位同意;
12.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性加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
1.烈士的配偶、子女;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3.因公牺牲辅警的配偶、子女;
4.退役军人;
5.见义勇为人员。
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应当在报名时,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以上加分项目考生仅可使用一项。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穆棱市政府网站(https://www.muling.gov.cn/mdjmlsrmzf/c103200/list.shtml)和穆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穆棱市公安局)同步发布招聘公告,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均在穆棱市政府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期间同步开展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穆棱市公安局一楼接待大厅。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4:00-16:00)。
3.考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近期同版正面蓝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穆棱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5)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还需当场提供书面笔试加分申请书(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予以现场审核。退役军人需提前到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身份确认。
(6)本人个人信用报告一份(打印时间为报名前三天内)。
以上材料考生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告知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5.岗位调剂: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经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
6.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在笔试、面试前发放,考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将在穆棱市政府网站(https://www.muling.gov.cn/mdjmlsrmzf/c103200/list.shtml)和穆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穆棱市公安局)发布通知,报名合格人员须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特殊情况代领,需持代领人、报考人双方身份证原件,代领人仅限成年直系亲属)。逾期未到现场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及招聘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分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科目以公安基础知识为主要内容,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公共科目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占笔试成绩的30%。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穆棱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和穆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需妥善保管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资格现场确认的有效证件,如因考生保管不慎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原则上根据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比例,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选。若按照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人选空缺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报考者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且成绩不低于60分人员,全部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的组织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男子:纵跳摸高≥255厘米、10米×4往返跑≤13秒4、1000米跑≤5分15秒;女子:纵跳摸高≥220厘米、10米×4往返跑≤14秒4、800米跑≤5分10秒。具体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考核阶段,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前,考生及直系亲属须在《身体状况确认书》上签字,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评或放弃参加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通过,不予聘用。
(4)总成绩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上述成绩取小数点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的计算方式。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者则烈士、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警察类、政法类院校或者政法专业毕业生优先;如无上述情况,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相同,则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则年龄小者优先。
(5)体检和考核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排序,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各单。体检工作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考核:考核秉承全面、客观、公正的态度,按照相关政策法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走访、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所产生的空缺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和考核。
(6)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体能测评、考核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最终确定后,在穆棱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穆棱市公安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合同。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零6个月(含试用期6个月)。合同期满后,视双方意愿议定续签事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
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由穆棱市财政纳入预算,按月拨付,试用期工资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公安辅警层级化评定结果,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六、招聘纪律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于在报名、考试等招聘环节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的营私舞弊、以权谋私、未按规定履行回避制度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总成绩自发布之日起1年内有效,期间内如辅警再出现空缺,从本次招聘的未聘用人员(不含已放弃)中补聘,具体办法如下:
1.如需补充聘用男性辅警,从此次招聘未聘用(不含已放弃)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一般勤务岗01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经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补充聘用;
2.如需补充聘用女性辅警,从此次招聘未聘用(不含已放弃)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一般勤务岗02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经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补充聘用。
(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关于落入牡丹江市行政区域内户籍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前(含当日)。
其他未尽事宜由穆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3-3186342;
招聘监督电话:0453-3123861。
穆棱市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
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9月22日


